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》第十三条和《最高人民法院、司法部关于印发<人民陪审员培训、考核、奖惩工作办法>的通知》(法发〔2019〕12号)第二十六条之规定,长沙县人民法院现有85名人民陪审员于2024年6月14日任期届满(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,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,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),其职务自动免除,不再担任人民陪审员。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如下(排名不分先后):
胡文瑞、孔望成、毛 娜、邓 迪、陈思明、王洪波、李黄平、章志云、方 芳、胡 甜、汤乐进、王云其、孙思美、王 滋、史正雄、殷钟亮、吴 边、李明安、许国君、李文拥、马习芝、龙知良、张 启、吴 晴、周灿红、杨宇玲、刘国芝、缪亚平、屈军胜、范新炎、罗 娜、黄家宏、唐术明、李铭辉、张 晓、彭李峰、李伟霞、易赛洋、胡 娴、杨 莎、柳 波、王 智、陈军武、柳 青、周 坚、吴 响、易 尚、李 红、徐永常、刘伟泉、陈 凯、谭卫国、黄 芳、李 婷、余 维、谢跃先、李 浪、欧阳志杰、彭 坚、龙伍扬、李 勇、杨开灿、何艳君、曾 立、尹琼琼、邹 殊、罗应强、李 璐、邹 娜、缪 露、陶亚文、黄 虹、郑 锦、梁 婷、李保华、吴 旭、金 焕、饶 雅、王双力、陈晓曼、柳国理、陈 晖、刘巧艳、李佳龙、皮红专
诚挚感谢以上人民陪审员为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!
特此公告。
长沙县人民法院
长沙县司法局
2024年6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