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访问量: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法院要闻

院长开庭|敲响长沙县综治中心巡回审判“第一槌”

  发布时间:2024-09-30 09:27:44 打印 字号: | |

“现在开庭!

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,长沙县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丁念红在长沙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(以下简称“长沙县综治中心”)开庭审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,敲响综治中心巡回审判“第一槌”。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”的重要指示精神,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2024年8月底,县法院作为常驻部门正式入驻长沙县综治中心。

自入驻以来,县法院选派专人对接,并派驻3名特邀调解员专职进行调解。县法院在综治中心设置了诉调对接室,矛盾纠纷进入该中心后,诉调对接室可立即展开诉前调解工作,由特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,或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委员会等,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。

在该综治中心的服务大厅,县法院专设了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窗口,当事人可对经人民调解、专业调解组织等达成的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。

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,县法院按照“速立、速审、速结”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办理。当事人可在综治中心申请立案,立案后可在综治中心进行巡回审判,实现就地审理,确保群众解决矛盾纠纷“只进一扇门”。

此次院长开庭,是综治中心巡回审判第一案。庭审中,审判长围绕争议焦点进一步向双方释法明理,再次组织调解。最终,双方达成一致,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,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。

县法院入驻长沙县综治中心一个月以来,接收矛盾纠纷百余件,已调解成功18件,其中,9件经诉前调解后履行到位、1件进行司法确认、8件经法院立案后出具调解文书,其余案件的调解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。

下一步,长沙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依托综治中心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职能,下沉解纷服务力量,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、就地调处,为绘就长沙县新“枫”景贡献法院力量。


 

责任编辑:罗娟